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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关于报送2008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08-05-1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有色金属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有色金属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搭建有色金属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平台,提供职称评审渠道,根据有色金属行业各单位的需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决定接受单位委托,开展 2008年度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经济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见附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初评并报送评审材料。
     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报送 2008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有色人才字[2008]16号文)。

                                                                                             二○○八年五月七日

 

关于报送2008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有色人才字〔2008〕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色协人综字[2008]010号)的精神,2008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程(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经济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有色金属行业从事生产、科研、管理工作且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且没有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初审程序
     (一)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评审条件,按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申报。
     (二)组织评议和推荐。各单位应成立由五人以上组成的专家评议组(或评委会),根据相应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经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后方可推荐。投票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中,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或专家组组长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破格申报。对于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除进行上述(二)的程序外,呈报单位还应提交《破格晋升申请报告》,说明申报人员符合的破格条款,并请同行专家给予具体的、写实性的阐述和证明,写出《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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